工信部发布文件:企业采购必须30日内付款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3 15:46:15 浏览量:
中陶家居网讯 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发布文件,公开征求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付款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日前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悉,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行政法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0月7日前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征求意见稿》对付款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